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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召开水土保持委员会座谈会议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沂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安排了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县委副书记胡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世照,县政协副主席杨少涛等县领导及水土保持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并讲话,部分乡镇和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做了交流发言。 沂水县水土保持局局长丁文军同志就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作了汇报,阐述了近年来水保工作新成效,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解决措施,明确了下步工作重点。县发改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办等职能部门,沂水镇、道托镇、马站镇、诸葛镇、杨庄镇、富官庄镇等乡镇和兴盛矿业集团、兴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分别发言,充分肯定了水土保持工作,并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了推动水保工作顺利开展的意见建议,均表示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县水保局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胡勇同志围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形势,全县仍有10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解决,治理水土流失任重道远,要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各级水利、水保会议精神和水土保持法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水土保持工作抓实抓好。他强调水土保持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要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为水土保持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以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坚持“三个面向”和“六进”,即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新规定,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小流域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建设水保工程必须依法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工程建设五制,加强管理,狠抓质量,多建精品工程、亮点工程。要邀请群众参与工程决策、建设和管护的全过程,吸纳群众合理化建议,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强化监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随着沂水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生产建设项目规模与数量日益扩大,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要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执法检查,对在建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有效规范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行为,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根本性转变,为全县水土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世照,县政协副主席杨少涛就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现场指导,并提出宝贵建议。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赵常胜同志主持会议,他在做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取得实效。 山东沂水县水土保持局 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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