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3-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张家港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为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坚持规划引领,建立协同机制,筑牢示范之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领导为召集人,多部门、各板块为成员的水保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高效协同机制。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规划,出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监管工作规程、监督工作意见等有关文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地方财政配套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二、坚持绿色发展,擦亮生态底色,提升示范之效
        一是构建综合防治体系。近3年来,完成长江沿岸造林绿化近30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17万亩,建成生态美丽河湖190余条,新增绿化面积328公顷,完成暨阳湖生态园等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平方公里,生态屏障功能明显增强。
        二是打造美丽幸福河湖。以连片治理为导向,推动农村生态河湖建设,打造“家门口的幸福河”。朝东圩港获评江苏省幸福河道建设示范工程,谷渎港入选首批省级水利遗产名录,生态河道覆盖率位列全省第一等次。
        三是厚植生态示范理念。水土保持助力全市绿色发展,“张家港湾生态修复”入选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创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十连冠”,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坚持依法履职,强化行业监管,彰显示范之力
        一是提升监管能力。探索建立监管辅助工作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在审查、监管等环节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丰富管理手段、提升监管质量。2021年共审查水土保持方案85个,现场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90个。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出台承诺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改善营商环境。近三年来,全市共审批方案23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69.24万元。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事中事后监管强抓不懈,实现水土保持批复项目监管全覆盖。近三年,发出整改通知200余份,完成366个部级、50个省级遥感监管扰动图斑的现场核查及整改工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件。
        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惠民生、促发展、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张家港市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此次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高标准水土保持示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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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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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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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暨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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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暨阳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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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镇山前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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