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湖南省韶山市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韶山隶属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中丘陵区,总面积247.33平方公里,辖2乡2镇,现有人口12万,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位于清溪镇。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2.94%,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过去的27.77平方公里减少为2021年15.52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二、特色经验


政府重视:市委、市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人员经费、规划编制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韶山市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项资金,批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协同机制:韶山市先后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作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


制度建设:韶山市水利局一直注重水土保持机制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通知》、《韶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和水保设施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文件,指导水土保持工作开展。


防治模式:韶山市按照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方针,在划分湘潭市市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基础上,结合韶山市全域坡度分布情况、植被覆盖情况分析我市潜在水土流失的相关情况及其潜在危害的分布状况、防治现状、各区水土保持功能重点维护和提高,以及水土保持未来工作方向,将湘潭市提出的“两带、四片”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格局作为指导,韶山市提出“一带(韶山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预防带)、一片(涟水支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片)”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格局。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利用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执法员手机下载APP实行24小时监测,随时上传相关数据。


三、创建成效


根据湖南省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韶山市水土流失面积仅为15.52平方公里,较1999年的27.77平方公里减少12.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从1999年的13.08%降低至6.28%,同时我市群众普遍人均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治理区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确保实施一个项目,形成一种产业,美化一片环境,致富一方百姓。治理区的“水美湘村”、“红林花海”项目已然成为乡村旅游的网红打卡地,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今日韶山,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优美画卷。


毛主席故居

韶山青年水库

韶峰

市政府及烈士陵园

小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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