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县

湖北省竹山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竹山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南岸最大支流堵河中上游,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鄂西大巴山荆山山地生态维护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全县国土总面积3586平方公里,辖9乡8镇244村45万人。


竹山秉承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即符合县情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土保持防治之路,先后创建霍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1处、国家水利风景区(水土保持型)1处,2022年创建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二、特色经验


1.健全工作机制,抗牢水保责任。成立县级水土保持委员会,召开专题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对标对表,制定了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定期沟通汇报、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水土保持预防、治理和日常监管落地见效。


2.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建立多方式、多途径宣传教育机制,依托已建成的水保示范园、水情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治水保土宣传。结合日常监管服务,印制了水土保持政策法规汇编文本、宣传单,面对面解读,抓好重要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人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推行水土保持执法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敦促各责任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3.做好结合文章,提升治理水平。将水土保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片区开发深度融会,坚持规划对接、项目对接、管护对接,推进水美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和效果。通过实施太和、迎丰、龙井、霍河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建成国家水利风景区1处、国家乡村旅游示范村2处、湖北省美丽乡村14处,生态治理效益不断壮大。


4.强化监管服务,营造法治环境。建立了水利、自规、税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遥感监管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做到政务服务与技术审查有机衔接,有序监管,优质服务。


三、创建成效


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全县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建成,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成效明显。2022年,全县轻度及以水土流失面积510.70平方公里,与2006年调查公布数据净减少1501.82平方公里,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率100%,林草覆盖率80.2%,坡耕地治理率63.8%,县内河流水域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标准,为竹山“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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