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同志作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4-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按照这次会议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区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集中、生态最脆弱的地区之一。特别是黄河流经内蒙古段长达843.5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1/6,是上游径流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广的省区,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止到2014年底,我区已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5亿亩,其中:2013-2014年累计治理1470万亩。通过各类工程的实施,有效减少了项目区水、旱、风沙灾害,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和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一)明确战略定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区着眼全国大局,立足区情实际,明确提出要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并制定了2013-2020年规划纲要。在规划纲要中,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明确了建设目标。同时,将水土保持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细化了责任分工,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健全了水土保持法律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征收标准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出台。严格执行了水土保持法,落实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明显提高,自治区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90%以上。加大了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全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7600多次,其中自治区级检查600多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8起。
    (三)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力组织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创新治理模式,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出了沙棘治理砒砂岩等特色鲜明、科学实用的治理模式。准格尔旗被水利部授予全国首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建成了东胜区吉劳庆川生态清洁小流域等一批高标准、示范性小流域。“十二五”以来,共落实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投资6.5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94亿元,自治区各级配套1.6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17.3万亩。截止到2014年底,我区黄河流域累计完成治理面积6060万亩,实施综合治理的小流域1000多条,减少入黄河泥沙1.1亿吨。
    (四)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水土流失。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将水土保持工作与林业生态建设、草原生态保护、防沙治沙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在实施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同时,2013年开始,我区还实施了旨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并将黄河两岸作为六大重点区域之一,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9.4万亩。大力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3.6%。不断加大防沙治沙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治理,特别是毛乌素沙地生态状况呈现整体逆转态势,乌兰布和沙漠东缘的锁边林带,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向腹地推进1-10公里。林草植被盖度的增加,有效遏制了土地的荒漠化和沙化,为控制黄河流域水土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从长远来看,我区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仍然很多,任务仍很艰巨。一是沙化沙害、水土流失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内蒙古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严重的省区之一,特别是沿黄河一线沙化现象依然十分严重,每年还有大量泥沙侵入黄河。二是生态建设任务艰巨,补助标准低,地方配套难。全区开展的各项生态工程累计治理面积约4.9亿亩,仅占亟需治理面积的44%,未治理的区域面积仍然较大,地理条件和环境恶劣,治理难度大。同时,中央补助标准偏低,加之我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方财力紧张,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难度较大。三是宣传教育还不到位,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亟待提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管护责任不明确,监督执法不到位,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发挥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及此次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速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一)进一步抓好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法律体系,按照国家要求,我区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办法、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征收标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检查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国家各项重点工程。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当年中央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工程建后管护,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发挥各类工程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应用好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监测预报水平。
    (三)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认真总结准格尔旗、吉劳庆川的好做法、好经验,因地制宜地做好推广应用。选择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区,打造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在示范园区、小流域建设中,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应用,着力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区将抓住《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开展培训活动,重点对领导干部、监督执法人员和生产建设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宣讲,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提升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确保水土保持法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各类活动,普及水土保持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水土保持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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