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刘韬副调研员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形象广东省水利厅 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在水利部的指导下,在新一届厅党组的领导下,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进展,2007年6月成立了水土保持处,认真依法履行水保预防和监管职责,进一步树立了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形象。尤其在结合当前水利部在全国推进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活动方面,我省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进展 (一)水保方案审批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生产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需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保方案也快速增加,自2000年省厅审批第一个方案起到2008年审批了339个项目,今年内已批复二百多个。在审批管理上,我省始终把提高水保方案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作为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形象和权威的具体工作来抓,在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审批的基础上,我们同时以服务社会的姿态与业主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急业主单位所急,尤其对那些中央拉动内需和《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政策性项目,涉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产业转移措施的项目,我们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既保证了水土保持方案得到了顺利实施,也服务了广东经济的发展。具体做法有以下主要方面: 1、简化程序、下放或者合并审批 我省于2008年7月发出了《关于简化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函》,规定凡征占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万立方米以下的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编制水保方案报告表,由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009年进一步下放,发出《关于输变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非跨地级市的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全部下放给地级市审批。对本行业的水利水电项目也作出了新的规定,2008年8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水利水电工程征占地面积在3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3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才单独报批水保方案;以下指标的项目随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一并审查、审批。此举大大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了水保独立审批项目,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2、统一受理窗口 今年10月起,按照省厅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所有报送我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均由厅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统一登记受理,直接进入广东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审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接受行政、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3、注重制度建设 为规范审批管理,我们于2007发出了《关于加强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制订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制度》,明确审批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规定了技术审查总时限为40个工作日等。 4、建立健全技术评审专家库 我们在2006年组建第一批124名水保方案技术评审专家库,并于2008年进行了更新补充,组建了第二批由128名技术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充实了方案评审的技术力量,确保评审质量。 5、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 近年来,我们先后举办了十多期水保方案审批、水保方案编制、水保方案技术评审等各类培训班,并通过组织各种研讨会、座谈会形式,不断提高各级水保机构和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6、规范技术审查,严把质量关 目前,我们已将技术审查的环节委托给厅技术中心、省水电设计院和省水科院进行,将水保方案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同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善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以上措施,我省逐步培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水保方案编制、审查、评估、监测等一系列方面的技术服务队伍和技术服务市场。至目前止,在我厅登记备案从事水保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共有37个,为水保的预防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不断努力,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正走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权威和形象。业主单位也因此积极配合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减少地表扰动,结合地形尽量采用架空、地埋和梯级结构,施工期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按高标准做好原有植被保护和复绿,往往实际投入治理的资金远远超过水保方案的预算,许多开发单位的厂场变成了花园式,交通沿线成为风景线。 (二)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结合水利部的专项行动,我厅每年均组织对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2005年至今共检查了131个项目,包括电力、交通、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区)、矿产资源开发、水利水电等。对方案实施工作做得好的业主进行通报表扬,对做得不够、存在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今年,我厅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专项行动,对广河高速公路惠河段工程等20个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另外,我厅还积极配合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新建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等8个中央立项工程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加强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和了解,使业主单位进一步提升了水保意识。 结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我厅将历年水利部和省厅批复的80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名录分解到各市,要求各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反映执行情况。同时,我厅以地级市为单位,挑选部分项目进行抽查,特别是对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较差、造成较大水土流失危害、地方难以查处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由于我们不断加强宣传和严格监管,目前社会各行各业的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加强,过去是靠政府部门单方面的力量维护水土保持,现在是社会力量合力推动,大大减少了监管和执法阻力,实现了质的飞跃。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有序推进 我省严格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各项规范要求,抓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针对我省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率偏低的问题,我省通过限批手段促进验收工作,使近年的验收率有所增加,共有6个省级立项和6个水利部立项项目组织了验收。 今年8月,经与省电网公司协商,发出了《关于做好输变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并抓好实施工作,解决了多年来输变电工程未实行水保设施验收的问题。 (四)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 从今年开始,我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水土保持处负责征收,取得重大进展,征收额度大大提高。至今年10月底,我厅共对30多个项目发出缴款通知书,金额914万元,实际征收23个项目共625万元,较以往历年征收总额还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在水利部的指导下,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以水利部和厅党组的要求、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人为水土流失面积仍有增加的趋势 据2006年全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显示,全省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得最多的是农林开发项目,其次为开发区建设。 (二)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 有的市方案申报和监管工作已走向正轨,有的市水保方案审批工作刚起步,但有的市、县多年来还未审批一个水保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全国水保监管能力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第一批试点县建设,争取在一两年内打开新的局面。同时积极推动市、县两级的水利部门理顺与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关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以此作为提升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加以落实。 二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逐步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机构,加快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测网络建设,与国土部门合作,采用遥感遥测、远程监控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时监控,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水保执法,将人为的水土流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是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管理工作,通过抓好补偿费的征收,促进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机构、编制、人员、设备和经费“五落实”,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