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

海南省水务厅水资源水保处周庆峰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建设海南生态省 海南省水务厅 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新时期治水思路,围绕海南生态省建设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定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加大预防监督执法力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 (一)出台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 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了“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以及海南建设生态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从源头上防止水土流失的产生。在《海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相继颁布实施后,省市县各级水务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助,出台了项目报建阶段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文件。同时,利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契机,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进一步沟通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2008年11月,我厅与省发改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海口市政府颁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亚市政府颁发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项目报批程序的通知》,均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列入建设报批程序,在项目报建阶段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对各相关在办理相关的开发、建设审批手续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启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我省近期建设项目的特点, 2006年主要抓小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2007年主要抓房地产、小水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2008年主要抓污水处理设施、房地产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2009年主要抓好防洪堤、垃圾处理设施、房地产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我省生产建设项目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也逐年增多。2006年审批2个;2007年审批25个(其中,省级4个,县级21个),征收水保设施补偿费62.7万元;2008年审批161个(其中,省级19个,县级142个),征收水保设施补偿费354.3万元; 2009年截止10月底已审批153个(其中,省级19个,县级142个),征收水保设施补偿费523万元。 (三)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得到加强 根据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增加,我省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主要针对小水电项目开展监督检查,2009年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检查督促工作。同时,联合珠江水利委员会对海南东环铁路、海南大广坝水利水电灌区、海南东方电厂等重点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建设单位开展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工作,配合水利部完成大隆水利枢纽、海口火电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试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管理维护责任基本落实。 (四)监督执法培训工作 自《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在行政执法、规费征收工作中将遇到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省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并协助市县水务局举办基层水政水保行政执法人员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系统阐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对提高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技术与管理水平取得很好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近年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有: (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不建全,人员不完备,缺乏工作经费 致使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展较慢,执法力度不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严重影响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基础薄,执法难度大 由于我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较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对于大多数市县来说,是一项刚刚接触的工作,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如何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一个逐步适应、了解到提高的过程。 (三)市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较弱,发展不平衡 水土保持编报情况较好的市县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少数市县,还有不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待进一步努力提高。 (四)相关部门的协助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但还有不少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开展下阶段工作的项目依然存在。 (五)水土流失监测监理工作滞后 虽然我省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已逐步规范,但由于省内具有水土流失监测、监理资质单位的缺失,不利于水土流失的监控以及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南生态省,减少新增水土流失产生,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如下: 1、督促基层配备人员,落实经费。要求各市县水务部门领导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力度,配备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2、加强业务学习,申报相关资质。积极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各种水土保持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来我省举办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执法规范化培训,提高我省水土保持技术水平与执法能力。筛选合格的设计单位申报水土流失监测资质与水土保持监理资格。 3、协调有关部门,把好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关。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4、组织专项行动检查组,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人为水土流失案件。 5、加大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力度。在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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