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江西兴国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兴国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专家评审 第3198期 出版日期:2012-05-17 本报讯(记者 赵洪涛)5月8—9日,江西省兴国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这片曾被国内外专家称为“世界水土流失之最”和“江南沙漠”的革命老区和红色故土,由此成为继内蒙古准格尔旗、陕西吴起之后第3个获专家评审通过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是闻名全国的苏区模范县、烈士县、红军县和将军县,也是世界上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地区,属于花岗岩侵蚀地区,且气候条件恶劣。治理之初,这里绝大部分山地沟壑纵横,基岩裸露,曾被专家称为“世界水土流失之最”和“江南沙漠”。“天空无鸟,山上无树,地面无皮,河里无水,田中无肥,灶前无柴,缸里无米”曾是兴国农村农业农民与生态状况的真实写照。 经过多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兴国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78.3%,土壤侵蚀量减少40.8%,项目区土壤侵蚀量减少71.6%,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全面禁止,坡耕地有效治理度达100%,林草覆盖率由28.8%上升到82%,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4.3%,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全县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82.2%。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2年的121.1元提高至2011年的3961元,粮食产量由14.94万吨上升到28.3万吨,农业总产值达到34.2亿元。先后获得了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等称号,塘背、方太等5条小流域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称号。 作者:赵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