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对河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督促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2-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检查组与省、市、县有关人员座谈
检查组检查施工现场
河北省隆化县的土埂梯田
河北省青龙县的石坎梯田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督促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10〕464号),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组成检查组,于2010年12月23日至27日对河北省隆化县、青龙县、曲阳县、阜平县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进行了督促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施工现场,查阅了工程档案,并与河北省水利厅及有关市、县进行了座谈,对工程的建设进展、好的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了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县交换了意见。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河北省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要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完善招投标、档案等基础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搞好配套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