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8-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1月6日,水土保持司在京组织召开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座谈会,就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水利部刘宁总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刘震司长主持,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局(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厅(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宁总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水土保持部门长期以来在小流域治理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并着重就新时期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其的重大意义,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作,为人们生活提供清洁的淡水和良好人居环境作出贡献。他指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传统小流域治理的提高和完善,是小流域治理的新发展,是新型的小流域治理,各地要在坚持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引入科学理念,完善新的防治措施,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开拓性地做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要针对当地存在突出问题,科学施治,抓住主要矛盾,确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取得成效,真正实现水土保持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确保小流域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的概念、特点、目标、适用区域,以及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与传统小流域治理的关系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北京、深圳、重庆、浙江、江苏、广东等地介绍了当地开展新型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刘震司长对各地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作了简要总结,分析了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部领导的指示,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周边、水源保护区大力推广北京市的经验,把这项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