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

开发区已完成“五通一平”,是否还需要补充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已完成“五通一平”的开发区不需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