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水利局举办学习《水土保持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6-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的通知》(水保[2011]32号)精神,为提高全市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水平,针对新修订《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5月23-24日,龙岩市水利局在长汀县举办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县(市、区)水利局分管领导、水保办与水保监督站负责人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持证人员等共50多人。培训班上,省水土保持监督站副站长陈善沐对新修订《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的讲解;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科长陈连可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依法行政问题作了专题讲解,市水利局副局长谢小东作培训小结。 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内容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水土保持法》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收获很大。这次培训对今后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生态治理工作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 龙岩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供稿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