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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认真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赣县水保局利用“12•4”全国法律宣传日活动进行宣传。一是采用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制作宣传碑、向各开发建设单位发放宣传手册等方法,重点向开发建设单位宣传,提高开发商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二是深入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宣传。重点宣传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在这次宣传中宣传材料10000多份。通过宣传,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西赣县水保局 谢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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