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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隆重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7-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郑洪主任参观水土保持宣传展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7周年,重庆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
6月30日上午,重庆市人大农委、重庆市水利局联合在重庆市人大广场举行了《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从而拉开了重庆市隆重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活动的序幕。重庆市人大副主任郑洪,市人大副秘书长周世科,市人大农委侯守渠主任、任大军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邓美荣等出席了宣传活动。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十多家新闻单位进行了采访。
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播放影像图片,现场答疑,发放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水土保持知识读本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形式,向市民直观地展示了重庆直辖以来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治理方面的伟大成就,重点围绕“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搞好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家园”主题,宣传面达到上万人次,大大增强了人们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
6月30日下午,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的座谈会在重庆市人大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座谈会上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邓美荣同志汇报了市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员会、涪陵区人大、合川区政府、永川区水务局的参会同志对分别就本单位在贯彻《水土保持法》上所做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农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农业委、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涪陵、合川、永川、万盛等区县的人大、政府、水利等部门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郑洪同志指出,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对重庆市水土保持工作产生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水土保持面临的问题仍然是制约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继续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为实现重庆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重庆市水利局还开展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的一系列活动,包括通过电视宣传水土保持、邀请媒体考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等,使全市范围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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