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多种形式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之际,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和江苏省水利厅要求,6月下旬以来,无锡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为加大宣传纪念活动力度,无锡市水利局成立了以张海泉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农水处等处室有关同志为成员的宣传纪念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向各市(县)、区转发了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并结合无锡市实际,提出了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为全方位营造宣传纪念活动氛围,7月上旬,无锡市水利局积极与“江南之声”和《江南晚报》联系,宣传该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做法;在水利外网公开发布了《保持水土,人人有责——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在市水利局大门两侧悬挂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的宣传横幅;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印发了《水土保持法》;7月22日,又召集全体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举行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知识竞赛”。
由于此次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宣传面广,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了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无锡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