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简报(第6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简 报
简 报
第 6 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2009年11月20日
福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管工作
近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水保监[2009]),明确了8种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同时要求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开发引发的水土流失危害。
通知明确,金属矿、煤矿、稀土矿、水泥用灰岩、萤石矿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筑饰面石材等矿产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省水利厅审批,其他矿产开发资源开发项目由设市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知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沿江、沿溪一重山范围内开山采石项目、铅锌矿资源开采不符合市县(区)生态功能区划、影响当地生产生活的矿产项目等8种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一是深入矿山开发单位,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专项调查;二是在今年年底前,开展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抓好落实;四是对已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采矿项目,依法督促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积极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2009年4-7月,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水保函[2009]12号)的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三个督察组,与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动,对水利部要求限期整改的10个违法违规项目开展“回头看”活动,逐条检查复核水利部下发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生产建设单位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从检查情况看,黄河流域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项目建设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实施整改措施,如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山西吕梁沿黄旅游公路工程、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当顺水电站工程等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较好。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老爷庙至呼和浩特段、东兴至哈德门段高速公路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油田开发项目等的整改工作比较滞后。
浙江加强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2009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水保[2009]89号),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做好与当地电力部门沟通衔接,切实落实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通知要求,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单位编制,报告表由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的单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可按地区分批打捆编制和报批。
通知明确,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所需资金应纳入工程概预算;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一并开展,工程监理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监理专门篇章;水土保持监测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总结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工程投产后6个月内应提请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