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淤地坝建设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初显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9-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刘寻续)作为治理水土流失的一项“亮点工程”——淤地坝,不仅在解决农民的人畜饮水、交通、防洪、灌溉、增加坝地,改变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更重要的是在淤地坝运行管理中探索出了工程使用权和产权制度改革成功的希望之路。 以“包”为发展,依托骨干坝水资源利用,承包骨干坝和荒山荒坡的经营权与产权,进行荒山荒坡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经济发展渠道,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如平安县水务局2000年5月10日召开骨干坝拍卖会,经过竞标后由下星家村的荒坡治理大户星显旺以5万元的竞价购得马长沟骨干坝的经营权和产权,拍卖期限为15年。目前经过7年的治理,星显旺利用承包的骨干坝发展农田灌溉600余亩,建立苗圃5.3 hm2,经济林5.3hm2,造林 10万余株,农家特色观光、休闲、餐饮一处,仅苗圃一项年纯收入达25万元左右。 通过产权拍卖,不仅使当地广大农民接受了一场市场经济教育,转变旧的传统观念,树立新的市场经济意识,达到了建设与管理并重、经营与养护并重的目的,而且还有效地激发了一批农民承包热情,调动了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更重要是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为产权制度改革起到了典型的示范作用。 稿件来源: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组织策划:黄河上中游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