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一、水土保持法治体系逐步完善
      完善地方规范性文件。第十一届全国人代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后,广西实际情况,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于2014年7月24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各市、县也根据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修改完善了一批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全面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广西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了县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均设有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共有45个县(市、区)通过了水利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验收,有水土保持管理人员502人,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法制和队伍保障。
      二、责任考核制度初步建立
      初步形成水土保持责任考核体系。自治区政府在2012、2013连续两年将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列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制度和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考核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自治区党委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的考核指标,由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负责对市县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为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指标赋分,提交组织部作为其政绩指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广西各级水利部门抓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主动作为。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以规划为指导,以岩溶石漠化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重要水源区为重点,在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又启动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统筹规划,助力脱贫攻坚。在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统筹相关生态工程,发动社会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14亿元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先后对225条小流域进行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78km2,完成坡耕地改造50万亩;其他部门实施的相关生态工程及社会力量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2km2。
      改善生态环境。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坚持妥善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改善生态的关系,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两个建成”目标,以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与培育发展高效现代特色农业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
大新县榄圩乡古良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凌云县平南小流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全区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为契机,以法律为依据,全面梳理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定权利和责任,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工作。
      合力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全面落实生产建设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核心,在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211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71亿元,对95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累计对1578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19432次,查处案件266起,会同自治区人大及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在建的铁路、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分别开展了大型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五、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
      信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广西制定了《广西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明确了新时期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通过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及“图斑精细化”的信息化工作,“天地一体化”基础数据入库率逐步提升,“图斑精细化”监管已逐步成为广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破解了广西水土保持任务重、人员少的难题,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了更快捷、客观的工作平台,有效提升了全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
      监测工作扎实推进。为更好地掌握全区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广西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的总体布局、内容方法和成果应用。及时发布了2011年至2018年度的广西水土保持公报,完成了各年度全区水土流失监测数据整编汇编工作,并组织各市监测分站及监测点技术人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监测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通过开展广西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掌握了全区水土流失的类型、面积、强度和分布状况。同时,开展了广西重点防治区动态监测和监测点监测,为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开展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提供了基本依据。
      (广西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梧州市岑溪新塘径流场                                                                           桂林市庙岭坡面径流观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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