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水保 守护荆楚绿水青山——新中国成立70周年湖北水土保持成效综述

        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全省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000万。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山地面积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水面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十分之一,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这仿佛是大自然赠与这片土地厚重的礼物,美丽的山水,富饶的土地,让荆楚大地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然而,由于自然的变迁,人为活动的影响,这片土地曾遭遇了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的困局,尤其是20多次流域性和区域性特大洪水肆虐,给湖北人民敲响了震耳欲聋的生态警钟。痛定思痛,湖北省几代领导将水土流域治理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创新举措,掀开了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的崭新篇章。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是湖北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用实践与实效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文明发展之道,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由6.85万平方公里减至3.55万平方公里,项目治理区有22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问题,近18万农民因此走上富裕发展的道路。治理区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0.66亿吨,增加蓄水能力11多亿立方米,提高林草覆盖率8个百分点。武汉、鄂州、咸宁等城市,通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美化了家园。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桐柏山区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过去“山荒、水浊、地瘦、人穷”的地区,逐步向“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治理区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程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坚持把水土保持法治、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上下衔接、系统规范的水土保持法运行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建立了“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开展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在省级示范下,各市、州、县也先后建立了本级水土保持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省级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随后各市、县也相继出台了本级考核办法。省级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审批评价”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体系中“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考核内容。通过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了各级政府水土保持行政首长负责制。2019年上半年,省级配合国家部委完成了对省人民政府2018年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年度考评。三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级狠抓《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贯彻落实,省级相继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工作操作规范》《湖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200件。同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创新,实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参与制、项目建设公示制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机制,还引入竞争机制购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社会化服务,倒逼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的基础。
        依法行政,预防监督全面加强。深入推进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水土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已初步形成。一是方案审批更加严格高效。编制审批指南,完善审查细则,全面公开信息,省级行政许可实现了与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的数据对接,审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对部分公路、输变电项目下放了审批权限。多年来全省各级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7万个,从源头上严把了人为水土流失预防关。二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重点,持续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省市县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工作格局。近年省级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不力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和督促整改。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督促企业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宜昌、黄石、咸宁等市开展水土保持“绿地行动”、市人大开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检查,对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违法弃渣行为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起到了以点带面的震慑作用。全省完成了75个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4万多次,查处违法案件1500余起,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投入600多亿元,拦挡弃渣12亿方,减少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面积1800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15亿元。三是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依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落实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省级督促1230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及报备,督促160个不满足报备条件的项目进行了补正。通过多措并举,近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逐年提高。
        规划引领,治理效益持续彰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一是规划体系逐步健全。省政府首次批复印发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全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完成了湖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全省水土保持科技发展、信息化发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初步形成了综合规划引领,专业规划支撑,专项规划补充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二是综合效益持续彰显。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水土保持协作机制,大力实施“长治”“丹治”、坡耕地、石漠化、革命老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等重点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覆盖面由12个市(州)30个县(市、区)扩大到15个市(州)50个县(市、区)。建成了郧阳区清水河、丹江口胡家山、郧西箭流铺、夷陵区军田坝、太平溪、广水梅家湾、麻城安家畈、蕲春姜冲河等500多条有规模、效益好的精品示范小流域。经过多年的科学防治,项目区与治理前比较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是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约5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林草覆盖率提高30%以上,人口环境容量每平方公里扩大60人左右;其次是项目区经济良性发展,人均旱涝保收田基本达到1亩以上,粮食单产提高30%以上,人均收入增长40%以上,贫困人口下降了30%以上;再次是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大力开展清洁小流域治理,防治面源污染和整治城乡环境,涌现了一大批以治水保土为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典型,促进了乡风文明,助推了村民自治。三是民营资本助力水保。为弥补国家综合治理投入不足,满足广大山丘区群众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愿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探索出一条政策引导、资金激励、民资投入、规模化经营、开发式治理的新路子。随州丰年、竹溪莲花村锦源、大悟悟道、夷陵五行山家庭农场等一批民营资本成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助推精准扶贫的示范典型。
        创新技术,动态监测明显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补短板,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顶层设计不断完善。2002年成立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03年以来,全省建成1个省级监测中心、14个市(州)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和38个监测点,基本覆盖全省八大水土流失类型区。正在实施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优化布局与升级改造项目,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智能化水平。制定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手册等8个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十化”目标。二是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先后开展了五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掌握了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其分布,并建立全省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对坡耕地、“长治”“丹治”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效益监测。累计开展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急监测和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监测380次,提升了监测预警能力。对全省38个重点监测点小流域控制站和坡面径流小区观测数据进行了整编;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对180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有效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连续12年编制并发布全省水土保持公报。三是新技术运用持续增强。研究建立全省水土流失预测预报模型、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移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进无人机、径流泥沙自动化监测设备应用等新技术的使用,同步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服务与共享平台建设。四是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和对国家重点工程全部纳入“图斑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落实。
        广泛宣传,水保意识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广、受众多、公信力强的优势,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一是省级示范宣传。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湖北日报》《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开展大篇幅水土保持专题报道,策划制作水土保持“沙画”公益广告,定制和推送《湖北手机报》水土保持专刊短信、《动向新闻客户端》水土保持专栏微信,开展了全面深入持久宣传。将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及“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印发《实施办法》单行本8万余本,商请省教育厅将3万册《湖北省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读本(小学生版)》通过教材配送至全省7825所普通小学图书馆(室)。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普进校园示范活动和摄影大赛,邀请中央、省和水利行业10家主流媒体记者深入8个市县开展了水土保持记者采风活动,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上下联动宣传。各市、县水利部门上下联动,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短信、微信、杂志、标语等媒介,着力宣传《实施办法》的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工作成效。各类媒体报道湖北水土保持信息18000余篇(条),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开展水土保持互动960万人次以上,开展水土保持科普进校园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近600场(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3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湖北省水利厅 供稿)
三峡库区梯田美(郑玉涵 摄)

保康县人水和谐

春天的清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大美丽丹江

丹江口坡耕地项目区风景美如画农民乐开怀

恩施州宣恩县马鞍山水保茶园一片绿色梯田

航拍蕲春县雾云山村水保梯田,蒙蒙白雾下梯田依偎着村舍,宛若画卷。

湖北各界人士誓言保护清江母亲河

黄冈英山县杨柳镇河南畈村水土保持助推乡村振兴.(舒胜前 摄) 

三峡库区水保梯田,保一汪碧水,兴美丽家园

三峡梯田建水池(鲁琼 摄)

十堰竹溪“丹治”工程 黑龙洞小流域治理富民美村

十堰竹溪县莲花小流域治理(蔡本学 摄)

宜昌市夷陵区百里荒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良好

宜昌夷陵太平溪小流域风光旖旎

郧阳清水河小流域助推乡村振兴

郧阳区柳陂水保项目区蔬菜基地(摄影:蔡本学)

竹山总兵安水保清洁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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