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典型 | 同心县杨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典型材料

      一 、工程概况
       同心县杨新庄小流域是我县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一个成功的典型。杨新庄小域位于同心县东部田老庄乡杨新庄村,属清水河一级支流折死沟流域河源区,小流域总面积7.66平方公里。该流域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是以“公司+农户”的方式开展的。公司即指宁夏兴俊集团天台山文化生态园建设有限公司,农户即指杨新庄村生态移民剩余17户,共计65人。公司出资农户投劳,效益分配。该方式的特点是很好的体现了“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这样一来,投入者也有了较高的极积性。自2000年以来,同心县杨新庄村群众和宁夏兴俊集团天台山文化生态园建设有限公司共计投资774万元,在流域内进行种树、种草、打坝、修路;国家及地方投资金854万元,用于造林补助、兴建水库、蓄水池和生产道路等工程。整个项目以生态经济型为开发治理模式,打造精品小流域。截止目前,已在杨新庄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 其中:营造乔木林2000亩,灌木林566亩,经济林1386亩,建成小型水库2座,中型淤地坝1座,小型淤地坝7座,蓄水池5座,修流域路15公里,辅设管道10公里。水土保持建设总投资1628万元。其中:2012年杨新庄小流域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26万亩。水保乔木林1020亩,灌木林283亩,经济林1340亩,400立方米的蓄水池2座,修建流域道路11公里。项目总投资316万元,国家投资91万元,地配套46万元,民间资本投资179万元。
      以上这些措施的完成,使该流域9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林草履盖率达到34%,实现人均年增收1360元,受益、脱贫人口65人,并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3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为当地水土保持生态确立了样板。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政府支持:同心县政府近年来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当地及外来企业投身我县经济建设,当然也包括水土保持建设。政府通过出台土地流转、承包荒山等各项政策,使企业自觉参与到水土保持建设中来。
      2、技术支持:在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项目中,水利水保部门积极配合,进行无偿技术服务。从前期工作,建设管理,一直到竣工验收,全程给予技术支持。使得参与者在技术上无后顾之忧。
      3、项目支持:凡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项目,政府各部门从项目上作为首要进行支持。通过整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水保项目、农发水保项目、财政资金水保项目、扶贫资金水保项目等,与民间资本相整合,形成合力。
  •       三、困难和问题
      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这是一项新的举措,当地干部、群众了解程度不够,大部分难以接受。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在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问题上群众与政府难以达成共识。极大地阻碍了此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使项目区群众真正了解该工作给他们及社会带来的实惠,政府也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办法,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杨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一)
杨新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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