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青海解放70年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把实现水利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水土保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生态水保、经济水保、民生水保综合效益不断提升。
一、艰巨的水土保持生态责任
青海位于“中华水塔”三江源头地区,在中国的版图上,“中华水塔”是青海鲜明的坐标。在世界的版图上,青海是中国的“生态之窗”,每年向下游输送600亿立方米优质水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但同时,青海又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2.45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任务非常艰巨。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结果,青海水土流失遍布全域,青海水土流失面积32.4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行政总面积的46.57%,其中:水力侵蚀面积4.28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2.59万平方公里,冻融侵蚀面积15.58万平方公里。
全省水土流失面大量广
二、探索中的水土保持发展历程
青海省的水土保持工作,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大致历经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时期是群众治山阶段(1956—1981年),期间主要是基层政府组织群众开展以植树种草、修建梯田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
第二个时期是科学治理阶段(1982—1990年),各级水保部门开始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逐步探索出符合地区实际的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路线。
第三个时期是依法防治阶段(1991—2000年),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在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同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使我省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实现了从单纯治理向防治结合的重要转变。
第四个时期是全面防治阶段(2000年以后),在开展各项治理工程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各项治理成果,进行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以规模治理带动治理综合效益,同时,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封山禁牧,加大水源涵养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治理与修复同步推进,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监督与监测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瞩目的水土保持发展成就
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省人大颁布实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报请省政府出台实施《青海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专项考核办法(试行)》,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试行)》《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了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顶层设计逐步优化。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青海全面推进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2016年10月,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和发布了《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基本方针,系统分析了青海省水土流失情况、防治现状和存在问题,准确把握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是新时期内指导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性规划,是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是青海省第一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规划。
三是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加强规划引领,实行分区治理,统筹推进东部黄土高原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柴达木盆地生态建设。70年来,全省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329条,建设淤地坝677座,实施坡耕地改造275.9万亩,建成小型水保工程2036座,全省各行业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万平方公里,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增加20%,土地利用率提高60%,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6%,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多年保持Ⅱ类,长江、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均达到Ⅰ类,生态环境明显向好,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水利部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青海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1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结果减少近5000平方公里。
大通县后拉梯田油菜花海
四是监督执法依法强化。加大水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管制生产建设项目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2011-2018年,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351项,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4346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657项,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经费27.6亿元,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8亿余元。全省 8个市(州)的36个县(区)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或水政监察大队等监督机构,基本形成了省、市(州)、县自上而下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网络和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严把方案审批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健全执法队伍,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理念由“要我治理”向“我要治理”转变。
公伯峡水电站恢复治理
五是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实施《青海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持续开展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监测。全省已建立1个省级总站、9个市级分站,设立32个固定监测站(点),其中2个综合观测场、7个控制站、11个径流场、4个风蚀监测点、2个冻融侵蚀点、6个依托水文站,布设区域巡测点66个、工程跟踪点16个,形成了点面互补、天地一体的监测格局。互助下沙沟观测场纳入全国提档升级监测点,称多清水河冻融侵蚀观测场正式运行填补了冻融侵蚀观测的空白,全省基本实现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及时掌握区域水土流失消长情况,为政府决策、行业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公众发挥支撑作用。
青海省互助县下沙沟坡面径流观测场
四、弥足珍贵的发展经验
一是坚决执行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总书记嘱托,紧跟党中央节拍,与时俱进深化对“三个最大”的省情认识,把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作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制高点,增强源头意识,扛起上游责任,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坚持把以水保生态、以水惠民生、以水促发展作为开创“一优两高”发展新局面的优先领域、重点任务,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执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统筹推进三江源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环青海湖区、柴达木水源涵养区、河湟地区五大生态版块建设。“听党的话、跟党走”,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推动全省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和淤地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持续增强科技支撑。针对高原高寒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能力薄弱、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技术难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遥感监测、信息化建设、数据采集与整编等方面的短板,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科院水土保持研究所等5所科研机构加强业务交流、深化技术合作。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我省“天地一体化”监管、“图斑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监测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支撑。积极协调“京青专家服务活动”,就青海省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建设进行咨询、技术交流,充分发挥了省外专家的引领带动作用。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人才队伍建设,更使得人才技术协作实现了由碎片式协作向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新模式”的转变。
三是坚持落实惠民政策。坚持把水保惠民作为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实行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做到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着力打造脱贫攻坚“新引擎”。建设了湟中卡阳“小流域+生态旅游+脱贫攻坚+种养殖”等一批典型精品工程,吸引农牧民群众参与入股分红、打工就业,实现了由“产量增加麻袋鼓起来”向“收入增加口袋鼓起来”的转变,助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十八大以来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50项,25.18万亩“三跑田”变成了“三保田”,粮食单产提高25%以上,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增加15%-25%,土地利用率由50%提高到70%以上,441个贫困村、10.5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工程建设吸纳贫困人口劳动力1.99万人。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能力。突出宣传国家生态建设方针政策,加大在中国水利报、青海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保法宣传月”等节点契机,充分发挥长岭沟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推进水保国策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进寺院”,黄南州将国策教育纳入党校日常课程。近年来,在人民网、新华网、水利报、黄河报、省内主流媒体发布水保新闻100余篇,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信息网年均发布信息60余篇,连续多年居全国省区前列。通过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第一、保护优先”的理念深入人心。
长岭沟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国策宣传
五、奋力谱写新篇章
作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青海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异常艰巨,任重道远。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青海水土保持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秉持“治青理政、水为大政”理念,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总揽,紧紧抓住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这个发展机遇,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按照“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强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水保工作总要求,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举措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切实肩负起保护好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青海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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