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亮点材料之一

       天津市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蓟州区的山丘区,平原及滨海地区有较轻微的水力侵蚀和一定程度的风力侵蚀。蓟州山丘区,陡坡面积比重较大,地形破碎,沟谷纵横,植被覆盖率较低,遇强降雨极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建国后,蓟州区即开始了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到1951年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下达了《关于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蓟州区山区水土保持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1957年,初步治理了36平方公里,1957年以后,相继开展了修建谷坊坝、塘坝、水库、植树造林等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工程,到1964年,初步治理了89平方公里。60年底后期和70年代贯彻“以粮为纲”、“修建大寨田”,到1978年治理面积达到了250平方公里,但存在着注意形式多、考虑失效少,治、管、用不衔接、质量较低、边建边毁等现象。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给水土保持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特别是上世纪90年底以来,天津市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1991年至1995年,围绕于桥水库周边,集中治理了于桥水库南岸西龙虎峪燕各庄、五百户的望花楼、于桥水库北岸穿方峪的果香峪等小流域,每年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1996年至2000年水土流失的治理与农田基本建设结合,冬春农建在山坡修建梯条田、挖鱼鳞坑,春天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种植水土保持林,以山坡建设梯田、防护林、进行坡面治理,修建小水库、塘坝、蓄水池、建小型集雨微蓄水工程(小水窖),每年治理面积8-15平方公里。2003年至2011年,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60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7条。2011年—2015年又重点实施了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同时为更好地保护于桥水库水源,又投资3亿多元,实施于桥水库周边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于桥水库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入库泥沙明显减少,水质得到较大改善。经过70年的努力,截止2018年,全市累计治理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700余平方公里,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量近500万吨,山区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山区水土流失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山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山丘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山区小塘坝 
山丘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生态小流域建设
      从2012年开始,天津市首次开展平原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先后启动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天津市平原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工程,累计投资近亿元。治理平原区水土流失100余平方公里。
   
 武清区北运河水土保持生态治理
北辰区平原沙化土壤治理(排咸、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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