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严格监管 做绿水青山的坚定守护者—海委扎实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大以来,海委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流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及时调整监管思路,创新优化督查模式,全力打造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新模式,以实际行动为流域水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一、实行水土保持全项目覆盖和全过程监管
      根据水利部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海委在全面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思路,建立了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紧抓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开工前工作告知、建设期现场检查、约谈、验收前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对海河流域(片)部批在建项目实行水土保持全覆盖和全过程监管。初步形成了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为促进水土保持法的落实,有效防治生产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2016年以来,共对23个新批项目开展工作告知,对107个(次)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对12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24个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项目法人单位开展约谈,并对10个自主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实现了部批在建项目督查全覆盖和全过程管控。
      二、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监管及行政服务
      在全覆盖和全过程监管的基础上,海委将京津冀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将京津冀区域内每年新开工、即将完工及水土流失影响较大的部批项目作为年度督查重点,并逐个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重点项目督查无死角,对北京新机场、京张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加大督查频次,强化跟踪检查,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针对个别生产建设单位对督查意见落实整改不重视、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创新督查方式,通过实施约谈、强化跟踪、通报批评等有效手段,提升水土保持监管的震慑力和韧劲。2016年以来,共对京津冀区域11个项目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约谈,对40余个项目实施重点跟踪检查,使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及违法违规后果严重性认识有了显著提升。在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督查的同时,海委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前移监管关口,优化行政服务,对即将开工的项目,制定了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培训和集中告知制度,为项目在开工后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创造了良好基础,2016年以来,共培训生产建设单位100余家,开展水土保持集中告知20余家。
      三、建立流域与区域协调联动水土保持监管机制
      海委按照“流域机构组织督查,省级负责跟踪,市县具体落实”的思路,落实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管理责任,与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水土保持协调联动监管机制,明确了海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在督查时间、督查内容、工作程序、督查意见印发等方面制定标准,统一要求,在督查方案制定、工作动态、督查意见印发等实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确保整个督查全过程规范化、统一化。为了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跟踪督查职责,海委在印发的督查意见中明确每个项目的跟踪督查单位、跟踪督查频次和时间及跟踪督查报告报送时限,并制定了督查跟踪情况年度通报制度,确保每个项目督查之后有跟踪、有反馈。2016年以来,流域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跟踪督查200余项(次),督查报告反馈率达95%以上。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海委在督查意见中要求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跟踪,并按期限要求将处理结果报送海委,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实施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按照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海委不断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中的应用力度,探索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新效能,以水土保持信息化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水平提高。2016年以来,共对80余个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信息化监管,有效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探索利用无人机低空航测、卫星遥感影像等新技术,快速准确获取部管的项目地表扰动、取(弃)土场等重要部位位置、数量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等情况,全面掌握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为现场检查和依法查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18年,海委开展的现场检查,全部采用无人机低空航测手段进行现场技术调查。探索出一套成熟管用的信息化监管技术体系,有效拓宽了检查视野,大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另外,2018年度海委开展了重点防治区7省120县区域动态监测工作,覆盖面积21.66万平方公里,全面掌握了流域水土流失消长,客观反映了流域水土流失情况,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提供有力基础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加强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和北京副中心、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陆续立项实施,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任务也将愈发繁重。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海委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要求,在水利部党组领导下,以保障流域、保障京津冀、保障雄安新区生态安全为目标,把握形势,主动作为,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监管,为海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海委水土保持处 王舒)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本网站由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维护

京ICP备0500625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3250号
E-mail:information@mwr.gov.cn; swcc4364@mwr.gov.cn
联系电话:010-6320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