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四大工程”引领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4-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日前,漳州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实施预防保护、绿色发展、重点治理和示范引领四大工程,着力强化预防保护、监督管理、重点治理、改革创新四种能力,明确17项具体工作措施。
在实施预防保护工程方面,突出源头把控、重点防控。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和相关规划意见征询,分类分区实施差别化保护治理;深入推进“一区、两带、多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九龙江西溪、北溪、南溪,漳浦鹿溪、诏安东溪、云霄漳江(简称“五溪一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上游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实施落叶经济林、稀疏林和单一林林分改造,加快退化林分修复,抓好重点生态区位桉树林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林分结构;以保护农田生态系统为重点,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提升土壤保持能力。
在实施绿色发展工程方面,突出工作协同、精准监管。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细化明确水利、住建、公路、铁路、机场、持证露天矿山、能源等行业水土保持监管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分类精准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要求,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巩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成果;完善以遥感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发现、精准研判人为水土流失情况,构建全市水土保持“一张图”,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图斑精细化”等信息化监管;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信用监管制度,推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现水土保持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强化水土保持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
在实施重点治理工程方面,突出治理攻坚、综合施策。要求对水土保持率较低地区,围绕山水共治,实施水土流失攻坚治理;围绕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一批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提质增效的治理样板;加强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治理,对城市裸露土地、闲置开发区、坡地及岸坡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提高城市植被覆盖率和雨水下渗能力;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增强城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在实施示范引领工程方面,突出考核评估、示范创建。要求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深化《市直水土保持主要工作部门防治责任清单》《市直水土保持工作有关部门防治责任清单》《市级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简称“两单一会”)机制运用,实行表单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形成系统化治理、标准化运作、整体化推进的新模式;积极推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探索推进长泰区、华安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试点建设,推动全市全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构建以站点监测为基础、常态化动态监测为主、定期调查为补充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漳州(蔡前)水土保持科教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区,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科教园功能,构建集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监测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教园。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