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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4-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23日,邹平市人民政府发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标志着山东省滨州市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水保函字〔2024〕3号),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2024年4月,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启动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2025年1月,形成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成果报告并报送省级审核。2月,滨州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顺利通过省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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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陡坡地集中分布在邹平市南部山区。通过分析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土地利用数据和坡度分级数据,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邹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经滨州市城乡水务局现场复核后,形成邹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成果。邹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共36.7236平方公里,共划定25个图斑,涉及黛溪街道、黄山街道、好生街道、西董街道4个街道和临池镇、青阳镇2个乡镇。

滨州市将加强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应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有效落实禁垦陡坡地管理要求,依法管控、严格保护,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

(供稿:滨州市城乡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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