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7-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6月,长江委联合湖北、湖南、江西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江西安义长垅监测点、湖北罗田石桥小流域、湖南永顺西那监测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各监测点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监测资料,与长江流域监测中心站、各省监测总站和各监测站点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监测机构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年度任务组织实施、项目成果质量控制、项目实施条件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下一步,长江委将定期组织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高成果质量,提升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平。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黄健 供稿
检查组查看了各监测点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监测资料,与长江流域监测中心站、各省监测总站和各监测站点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监测机构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重点对项目年度任务组织实施、项目成果质量控制、项目实施条件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下一步,长江委将定期组织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高成果质量,提升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平。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黄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