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江西新余:狠抓水土保持问题整改 助推矿山生态环境换新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0-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来,新余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针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曝光,新余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动员全市掀起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热潮。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单位,新余市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落实执行、自主验收报备情况开展了系列整改活动,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一是大范围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县(区)水利局矿山和矿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水土保持核查,“举一返三”对全市85座持证矿山水土保持问题进行摸底梳理,共发现39座矿山存在问题67个。

二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建立矿山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及相关责任人。(二)是强化调度督导,制定全市矿山问题整改进度清单,每周调度各县(区)水利局关于矿山(矿产品加工企业)的摸排和整改情况,对进展缓慢等特殊情况的矿山,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开展分类施策,指导县(区)水利局对核实的矿山水土保持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协助矿山企业制定“一矿一策”整改方案。全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其中对曝光的10个矿山(加工点)下达停产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四)是严惩违法生产,指导县(区)水利局对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渝水区水利局立案查处新余市盛旺矿产品厂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弃土弃渣的违法行为,分宜县水利局立案处罚盛安工贸采石场、锁匙坑采石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通过以案说法,督促矿山加快整改。

三是开展问题整改核查。(一)是县(区)水利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制度,对矿山报备验收资料认真把关,并开展现场核查。(二)是市水利局对县(区)水利局自主验收矿山开展抽查工作,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底水土保持工作考核。(三)是参加市整改办组织的县(区)初验矿山的核查工作。

四是实行问题“销号”管理。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后,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县级初验后,报市整改办;市级现场核查通过的,核验人员、分管领导签字,问题才能“销号”。

五是开展矿山生态环境大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市、县两级自下而上对矿山之前发生的水土保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看头”,查验核实人员签字以示负责。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新余市的矿山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道路硬化,矿石料加工、矿产品堆存进厂棚,矿区内闲置地全面绿化,修建截、排水沟和三级沉淀(砂)池防污水乱排,建设冲洗平台防车辆带污上路,喷淋系统、密闭加工传输和密闭运输防扬尘等措施基本落实,矿区基本告别“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情景。

(供稿:新余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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