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新疆水土流失面积较2011年减少5.53万 平方公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4-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新疆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83.01万平方公里(其中:风力侵蚀面积74.94万平方公里,水力侵蚀面积8.07万平方公里),较2011年减少5.53万平方公里,减幅6.0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49.39%,持续呈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良好态势。

新疆是全国水土流失面积最大的省区,根据2011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公报数据,新疆水土流失面积88.5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三分之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牵引,出台《关于创新预防体制机制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改革创新,锚定“水土保持率”这一目标,大力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深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强化水土流失监测评价,着力打好“减量、降级、控增”组合拳。截至2024年底,新疆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80项,累积投入资金12.97亿元;依法依规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800多项,完成28700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的解译、核查、认定、查处和整改工作;连续7年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美丽新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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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沙漠边缘的尉犁县灌区


下一步,新疆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格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完善预防保护和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加强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监管;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和能力建设;严格防控人为水土流失,着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实现水土保持率目标,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新疆力量。

(供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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