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水保惠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完善前期工作、强化建设管理、拓宽治理思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一、水土保持中央投资规模和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和全国水土保持“十二五”、“十三五”专项规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以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重要水源地为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累计安排中央资金270多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近三倍,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4万平方公里,改造坡耕地近500万亩。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县达到700多个,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惠及范围不断扩大。在重要水源区和城镇周边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防治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保护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增加10-30%以上,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近4亿吨,增产果品约40亿公斤,推动发展了定西土豆、延安苹果、鄂尔多斯沙棘等特色产业,涌现了江西赣州、山西吕梁、陕西榆林等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治理典型,形成了一套既符合自然规律,又适应我国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体系。
二、启动实施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淤地坝工程是在黄土高原地区修建的主要目的为控制沟道侵蚀、拦泥淤地、蓄洪滞洪、减少泥沙灾害的沟道治理工程,对减少入黄泥沙、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工程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些年来,部分淤地坝下游建起了住房、学校、工矿或其他重要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2016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启动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范围涉及黄土高原7省区的146个县,首批实施下游有重要设施的2724座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2016-2017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9亿元,共除险加固654座病险淤地坝。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后,可有效增加防洪抗灾能力、减轻洪涝灾害,提高粮食生产的产出率和安全性,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建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自1989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成为改善水土流失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民生工程,在全国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重点支持并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规划范围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陕西、甘肃、山西等7省(区)的120个县,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7549条,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面积2041km2。2017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6.36亿元,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1567条,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面积480km2。
四、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完善
组织编制《全国水土保持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农发办分别编制印发《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实施规划(2017-2020年)》《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公室编制印发《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正抓紧开展《黄土高塬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和《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不断强化
为加快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按照水利部党组有关安排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省份完成黄河以北地区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80%以上和黄河以南地区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90%以上的年度进度目标。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级三级督查机制,组织流域机构每年开展两次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省(市、区)水利厅(局)印发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省级开展自查和经常性督查,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稽察等工作,对进度慢、质量差等问题突出的项目县,及时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每年召开两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进会。建立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月调度(旬调度)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地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问题突出、执行进度严重滞后的省份进行约谈或重点督导。组织开展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及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专项督查,认真做好淤地坝防汛工作,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配合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综合检查、2015-201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3-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开展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绩效评价,督查和绩效考评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分省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督促各省及时开展已建工程竣工验收。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而产生,并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主要经历了80年代初的户包小流域、90年代开始的“四荒”拍卖以及新世纪各方广泛参与三个阶段。201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水利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了在技术、资金、金融政策等方面对民间资本一视同仁的支持措施,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优惠政策,有效调动了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据初步统计,2012-2016年,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近260亿元,民间资本已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安徽省绩溪县龙川河小流域治理成效
湖北省竹山县楼台项目区黑花生基地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九泥茶园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宁夏区西吉县聂家河小流域梯田和淤地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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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子洲县闫家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四川省剑阁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