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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水保惠民】筑牢生态文明之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加强预防保护及生态修复,厚植绿色发展根基,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群众脱贫致富,将新理念转化为新举措新行动,用实践与实效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文明发展之道。

    水土保持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积极构建与生态文明要求相适应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29个省份修订了省级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或条例。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国家层面建立水土保持补偿制度。25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自上而下、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全国水土保持“十二五”、“十三五”专项规划,以中央水土保持投资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崩岗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及东北黑土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水土保持项目为主,积极推进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京津风沙源区、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国700多个县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在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中,统筹水土流失治理、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五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资金270多亿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34万平方公里,改造坡耕地近500万亩,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654座。
    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带动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五年来,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22万平方公里,改造坡耕地2000万亩,实施生态修复8.8万平方公里,新建生态清洁小流域1000多条,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增加10-30%以上,平均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近4亿吨。特色产业得到大力发展,每年增产果品约40亿公斤。许多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村成为经济发展、环境宜人的美丽乡村。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断强化

    在国家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下,依据《水土保持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预防保护要求,强化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产建设活动监管。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职责,强化源头控制,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定印发了《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逐级督查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应用卫星遥感影像和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五年以来,全国共有14.6万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3.2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其中水利部批复国家大中型水土保持方案1045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660个,依法对2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近6万次,通过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6200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近6万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近7亿吨,有效遏制了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南水北调中线、中缅油气管线、兰新铁路二线等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为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了表率。

    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扎实推进

    水利部依法公告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成果,全面反映了全国土壤侵蚀的面积、分布、强度等状况,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国家水土保持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基本建成覆盖我国主要水土流失类型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在35个重点防治区和1个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近63万平方公里监测范围的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土流失状况及生产建设活动扰动状况的动态监测,持续开展了69条典型小流域和92个典型监测点的水土流失定位观测工作。2017年度监测范围扩大至79万平方公里。水利部依法按年度发布《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8个省(区、市)也发布了水土保持公报。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工作顶层设计,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提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明确了新时期监测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职能定位,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编制完成《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规划(2018-2022年)》,将采用卫星遥感、地面观测调查与模型计算相结合的方法,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监管重点监测等工作,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能力。
    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部署,制定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3-2020年)》和2015-2016年、2017-2018年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明确了近期水土保持监管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初步建成水土保持业务管理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和综合治理信息化监管示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35个县基本实现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示范,31个县基本实现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示范。在监管示范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在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中的全面应用,以省为单位,推进重点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对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益开展跟踪核实,使监管更精准,保证监管到位不缺位,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要求,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委,历时4年多编制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并于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提出了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国水土保持发展“十三五”规划》《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规划》《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建设方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黄土高原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23个省区和4个计划单列市的规划已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复,水土保持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及报告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建立水利部门组织协调、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落实地方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跟踪监测与考核评估,会同有关部委对各地《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掌握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全国水土保持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水土保持深化改革增强活力

    水土保持改革不断深化,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释放了市场的“动力”与“活力”。一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按照科学引导、积极扶持、依法管理、保护权益的原则,对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民间资本投入逐年增加,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建立。据统计,五年来,民间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达260亿元。二是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水利部大幅减少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事项,将绝大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审批权限按要求下放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本级审批项目减少了2/3,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简化审批环节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时效“减半”,审批信息全面公开,申请人满意率达100%。同时,切实加强审批下放事项后续监管,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地方监管责任。三是制定《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意见》,推动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考核,强化跟踪考核问效,落实地方政府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广西、湖北、北京等17个省份开展了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度的有益探索。四是创新协作机制。水利部商六部委建立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密切协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工作。湖北省建立了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相关部门水土保持职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专项研究加强省际协作和部门协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水土保持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动国家“973”计划、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水利部公益性行业专项水土保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在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坡面土壤侵蚀机理、流域侵蚀产沙机制、区域水土流失过程、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分析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集成研发了一批关键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建成了一批高水平水土保持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明显增强,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在充分考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水土保持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对水土保持标准体系的新要求基础上,聚焦水土保持事业发展需求,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标准顶层设计,修订形成涵盖综合、建设、管理3大类别、14个功能序列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五年来,共颁布修订水土保持技术标准14项,其中国标1项、行标13项,5项国标和8项行标的制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已颁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达50项,有效地指导了生产实践,对规范水土流失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力度不断加大。成功搭建海峡两岸水土保持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推动两岸水土保持学会签署了《海峡两岸水土保持学术交流框架协议》。世界水土保持学会秘书处正式落户中国,获得民政部批复,《国际水土保持研究》期刊(英文)创刊发行。依托设立在中国的世界水土保持学会秘书处和国际沙棘协会秘书处,成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国际学术研讨活动,为推进国际水土保持合作与交流、推广我国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与经验、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开创新局面

    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累计建成89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127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其中24个科技示范园被教育部、水利部联合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成为公众体验参与、开展水土保持教育、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平台,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依托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宣传教育活动达1200批次,参与人数超过25万人。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进党校工作,每年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3.8万人次,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同时,不断强化生产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制宣传,制作了一批优秀水土保持电视作品、公益广告和文学力作,全社会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公众认知明显增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加强,水土保持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安全等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同时也应看到,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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