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司组织研究全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2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京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局(处)长座谈会。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各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具体部署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会议由蒲朝勇副司长主持,刘震司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生态建设处鲁胜力处长介绍2016年工作重点,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处)主要负责人交流发言。
刘震司长指出“十二五”是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一是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大,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为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逐步规范化,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增强了水土保持行业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三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范有序、扎实推进,治理区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四是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正式实施,监测与信息化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五是水土保持改革不断深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行政许可流程不断优化,管理效能显著提高。六是国策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开展,以水土保持法宣贯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以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进党校工作、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为载体的典型示范效果明显。
刘震司长强调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重大战略部署,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就抓住了生态建设的牛鼻子。二是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为今后我国水土保持工作描绘了蓝图,明确了方向、任务。三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继续保持稳中有增态势,水土流失治理发展后劲足。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两项行政许可继续保留,水土保持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
刘震司长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加强以重点工程为主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确保完成27万平方公里的综合治理任务。二是深入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三是加强以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提高水土保持监管效能。四是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为社会各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树立典型。五是坚持不懈抓好行业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和资金安全。六是不断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切实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服务。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任务,刘震司长指出要注意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一要简政放权、优化程序,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效率。二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需要,增强水保“内功”,有为才有位。三要强化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专人负责,落到实处。四要密切关注水土保持有关安全问题,特别是生产建设项目重大工程拦渣坝和淤地坝工程,按法律法规规定,把好技术审查关、行政审批关和相关工程验收关,确保安全生产。
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青岛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水务)厅(局)水土保持局(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