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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8-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12日,长江委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组织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十四五”期间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探讨新形势下推进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举措。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同志作指导讲话,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负责同志作会议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长江委及流域各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一是每年实现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2021~2024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33.26万平方公里降为31.61万平方公里,减幅4.96%;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由8.12万平方公里降为6.71万平方公里,减幅17.36%。二是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不断完善,建成1个流域中心站、15个监测总站、54个监测分站、227个监测点,稳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64个站点建设。三是有序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调查,完成长江经济带云贵川渝鄂5省(直辖市)541个县133万平方公里范围坡耕地调查和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成效监测。四是监测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无人机等技术应用深度拓展,有力支撑流域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开发完善水土保持应用系统,监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度。六是科技创新成果丰富,研发水土保持专用监测设备,建立水土保持实验站创新平台。七是推动流域水土保持碳汇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碳汇和生态产品价值监测核算,累计完成30余单3个多亿的各类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交易。

会议强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科学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是落实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决策的重要支撑,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聚焦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要求,着力提升监测成果质量和应用绩效。一要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质量管理,推进土壤侵蚀模型参数本地化和水土流失图斑落地;二要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建设,推动构建重点区域监测体系,推进省级监测站点升级改造;三要高质量完成长江上游坡耕地和南方红壤区崩岗专项调查,加强极端气候条件下暴雨水土保持调查;四要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水平,打通数据壁垒,完善数字化场景,优化业务应用系统;五要加强科技创新,催生具有流域特色的科技成果;六要切实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对规划、治理、监管、设计、科研等工作的支撑能力。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计家沟水力侵蚀观测重点站建设情况和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浪河小流域治理成效监测情况。

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安徽、江苏等14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局(处)和监测机构负责人,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和委属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重庆、湖北、湖南、江西4省(直辖市)作典型交流发言。

(供稿: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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