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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湟中县开展淤地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4-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2015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的通知》及青海省水利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水安监[2015]217号)文件精神要求,湟中县水利局立即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将淤地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作为2015年湟中县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水利局及时组建相关部门分片、重点对已建成的48座骨干坝和中型坝的坝体、蓄水库容、防洪能力、运行管护及坝体、放水卧管、明渠、陡坡、尾水消力池等逐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自查人员到位“三到位”;主体、技术、安全、管护“四具体”,制定了全县淤地坝安全生产运行状况,掌握了淤地坝在防汛安全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并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有效保证了全县93座大中小型淤地坝(其中骨干坝24座,中型坝24座,小型坝45座)的安全生产运行,有力促进了生态治理成果的持续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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