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10-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园区与大贵寺林场土地合作开发利用塔湾分场实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共同管理的建管模式,园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由大贵寺林场负责。林场场长为园区负责人,设立管理站和监测站,管理站人员由林场指派,负责园区管理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在业务上接受广水市水利局的指导和管理。监测站由广水市水利局指派专职人员就任,实行站长负责制,其人员和技术由广水市水利局直接管理。 园区建立并完善了《广水市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管理制度》、《广水市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园内居民生产生活管理制度》和《广水市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园区工作人员责任分工。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项目实施的保障。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园区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开展生态观光游览业务,一方面加强园区门票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旅游服务创收,在充分利用资金滚动发展后,园区经济林的受益,为园区的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园区专门进行了“整档”行动,聘请广水市档案局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园区建设的资料和档案,按照上级文件、工程建设、日常管理、财务帐目等内容进行分类收集整理。通过“整档”行动,全面规范园区的工程技术、财务等相关资料,做到及时、完整的归档、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