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
扎实推进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副主任委员 水利部副部长 刘 宁
(2012年9月4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水土保持工作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使全国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去年年底以来,习近平副主席先后多次对水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年5月,水利部陈雷部长在福建长汀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推广长汀经验,提出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地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今天,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在延安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很有意义,非常必要。上午,祝列克副省长代表赵正永主任委员总结回顾了第十次会议以来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七省(区)委员做了交流发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一会,委员会秘书长、黄河委员会主任陈小江同志还要做会议总结,请大家认真学习、研讨、借鉴、贯彻。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肯定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防治的成效和成功经验
近年来,黄河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巨大成就,区域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呈现出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黄土高原渐次由“黄”转“绿”。现在的黄土高原,无论是从空中鸟瞰,还是行进其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其主色调已渐次由黄转绿,各种乔、灌、草等植被从沟底延伸到山顶,植被覆盖率普遍提高,整体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的趋势明显。据统计,1998年,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七成多的土地植被覆盖率低于10%,经过十几年的治理,植被覆盖率普遍增加了10-30个百分点。
二是土壤侵蚀量大幅降低,河流泥沙明显减少。黄土高原由于地形破碎、植被稀疏、土质疏松易蚀,历史上曾有沟洫“一石水而六斗泥”的记载,足见其水土流失程度之重,河流含沙量之大。如今,很多经过治理的小流域已经基本实现了泥不出沟、水不乱流,逐步摆脱了山光水浊的旧貌,换上了山清水秀的新颜。从监测资料来看,黄河流域年侵蚀总量较十年前减少了1/5。
三是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山区群众逐步富裕。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黄土高原一直是我国最大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产力低下,群众不得不在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中谋求生存。经过多年治理,这一地区人均梯田面积增加,特色产业给农民带来的增收明显,水土保持显现出脱贫致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之所以能够大见成效,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多年来,先后实施了八片治理工程、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特别是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持续推进、山丘区民生的持续改善、生态状况的持续好转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是得益于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近年来,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积极创新思路模式,极大地推动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第十次会议以来,各省(区)、各部门在委员会的领导下,把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突破口。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强劲势头。
三是得益于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近年来,各地通过大力宣传、效益拉动、政策引导、机制创新,逐步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在水土保持工程组织实施中,各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计其功”的机制,捆绑投资、整合项目,进一步加大了各部门协作力度,规模效益日渐凸显。各地还积极引导企业、集体、群众通过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土流失防治,壮大水土流失防治力量。
四是得益于不断强化《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近年来,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法制环境良好,特别是第十次会议以来,委员会和七省(区)党委政府抓住新《水土保持法》施行的契机,扎实推进新法宣传培训和配套法规建设,创新流域与省(区)协同监管的联动机制,加强水土保持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大大提高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公信力。
五是得益于科学防治理念的创新运用。黄河中上游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科学规律,在继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的同时,强化封育保护,推动生态自我修复,转变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形成了黄土高原生态建设的新路子。
二、矢志不渝推动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再攀新高地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获得了许多宝贵经验。但我们也要看到,黄河中上游仍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水力侵蚀剧烈程度仍居全球之最,泥沙问题仍是河流下游防洪的心腹大患。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为扰动对水土资源构成的压力还将持续加大,而黄河上中游地区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主干部分,对保障黄河中下游乃至华北地区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屏障作用。因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正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各省(区)要组织力量尽快修订完善省级配套法规,要结合实际将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固定下来,通过健全完善法规政策约束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和生产建设行为。要继续加大法律宣贯培训力度,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执行好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全过程监管,保障新《水土保持法》的顺利实施和全面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各省(区)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资金保障、组织发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要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要扎实开展好黄土高原淤地坝、陕甘宁农发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水土流失防治。继续实施封育保护政策,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在重要水源地、城市周边探索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为持续推进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做好项目储备。
三是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各地要依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水保搭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大力推广山西、河南等省经验,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动员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投入方式、多种形式进入水土保持领域,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要充分吸收近年来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加快探索建立具有流域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市场、企业、个人主动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大淤地坝安全运行和除险加固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逐坝落实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向社会广泛公告,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未雨绸缪,从最不利处着眼,加强安全检查、应急值守,严密监控淤地坝汛情,督导消除安全隐患,始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准备,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各省(区)要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用于淤地坝除险加固和管护,也希望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能率先自主解决管护经费,努力加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进程。
五是进一步夯实水土流失科学防治基础。各省(区)要积极配合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并力争于2013年底前编制完成本辖区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严重的市、县也应开展相应的规划编制工作,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流域机构和各省(区)要按照水利普查总体安排,配合做好各地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数据成果的科研开发和更新维护,为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和数据支撑。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全面提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平,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进程,推动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迈进。
各位委员、同志们,水土保持是发展山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裨益子孙、造福当代的一项重要事业,事关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让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为黄河流域的山川秀美、良好生态环境、山绿水清而努力奋斗,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