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水利部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议现场

    6月29日,水利部召开2015年上半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进会议。刘宁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从谋发展、顾大局、讲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如期、优质、合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刘宁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一是2014年建设任务和中央投资基本完成。2014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为92.75%,中央投资完成率为95.85%。天津、江苏、福建、重庆、贵州、陕西、甘肃、新疆、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治理任务及中央投资均全部完成。二是2015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重庆、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黑龙江、福建、湖南、广西、云南和宁夏完成实施方案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湖北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河北、辽宁、福建、河南和广西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山西、内蒙古、辽宁、湖南、广西、重庆、宁夏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其他省份已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查,即将完成方案批复。三是投资计划下达和执行进度明显加快。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月调度制度以来,3~5月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完成率增加22.3%。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已下达56.3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00%。
    刘宁副部长指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总体顺利,但距离国家的要求还有差距,要认真应对制约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一是2014年计划执行目标完成还有一定差距。不同地区工程进展很不平衡,部分省份距离完成目标任务差距还很大。二是2015年前期工作推进还有一定差距。各地有近70%项目实施方案未审批,较5月底完成当年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三是实施工程的力度还有差距。有的地方存在按照过去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工程实施,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不够,基层建设管理能力不足,地方招投标程序繁琐,工作周期过长,县级财政评审大幅度压缩工程投资,不重视统计数据和信息报送工作等问题。
    刘宁副部长强调,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大、任务重、时间紧,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如期、优质、合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切实分解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具体环节,落实到相应责任人。要加强项目县的调度和督导,督促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突出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第二,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尚未完成2014年项目建设任务的省份,要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加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对2015年建设任务,各省水利部门要控制时间节点,倒排建设工期,统筹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项事宜。黄河以南的省份当年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务必当年完成90%以上,黄河以北的省份当年中央投资务必完成80%以上,并要于明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央投资。
    第三,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各地要依据“便捷高效、权责明确、确保质量”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划、轻重缓急和建设能力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可能做大项目单元,做好项目储备。列入今年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工作,为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同时,按照今年中央投资规模的1.5~2倍,做好明年各类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
    第四,进一步加快开工前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和任务均已下达到省。各省(区、市)水利厅(局)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切实加快实施方案审批、投资计划下达、配套资金落实、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制订详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细化量化各阶段的目标任务,确保今年9月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第五,进一步加强工程执行情况调度。水土保持司要继续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执行情况月调度,对下半年进度慢的省份要采取专项督导、约谈的方式,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省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管厅长负责的月调度制度,及时了解本省各项目中央投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统计报送工作,杜绝漏报、误报、虚报、瞒报。
    第六,进一步强化计划执行情况督查。要不断完善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督查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执行情况,对进度慢、质量差、问题多的省份要进行通报、专项督查、挂牌督办。省级水利部门也要对本省项目县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第七,进一步规范并优化工程建设管理。各地在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着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要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审查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工程项目审查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查审批行为,为圆满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治理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八,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要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保持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四个安全”。
    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主持会议并做会议总结。他要求,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刘宁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如期、优质、合规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一要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要及时向厅(局)党组汇报本次会议精神,组织水利系统特别是水土保持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尽早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和计划分解下达,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按月调度会商,强化工程督查,建立严格的省级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四个安全”。三要积极推进新水保法贯彻实施。协调省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水土保持法省级实施办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出台。四要强化基础工作和科技支撑。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加快省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进度,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试点工作,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工程、水保科技园和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大力推进水保进党校试点。五要加强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做好《水土保持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层层落实廉政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推动水土保持事业新发展。
    会上七个流域管理机构通报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情况,辽宁、福建、湖南、贵州、甘肃、宁夏等6个省(区)做了典型交流。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张新玉巡视员,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同志,各流域机构主管领导、水土保持局(处)负责同志,部分省(区)水利厅分管领导,各省(区、市)、青岛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水利(水务)厅(局)水土保持局(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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