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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地开展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3月1日,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日。在纪念日到来之际,全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
    湖北省水利厅在厅机关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纪念标语,并联系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记者播发纪念新闻。仙桃市专题召开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共同探讨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随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对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部门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黄石市在3月1日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社会大众发送宣传《水土保持法》的手机短信20000条,制作标语31条。十堰市印制宣传单1000份、宣传画1000份、宣传台历500本,并利用行风热线平台向社会大众宣讲新《水土保持法》。神农架林区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水土保持宣传口号和图片。天门市从2月28日开始,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宣传《水土保持法》。咸宁市注重面向中小学生宣传,选择中小学生感兴趣、易接受、能张贴的折叠漫画、宣传画,向学生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树立水土保持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的思想。宜昌市通过编发手机短信、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编印水保科普资料等活动,使宣传活动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项目,全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湖北省水土保持处  王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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