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安排部署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2月7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3〕15号文向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各项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把两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作为近期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的高度,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个主题,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水土保持的重要论述。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要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工作要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要求州(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在州(市)级以上电视台和主要报刊的重点栏目各报道至少1条水土保持信息,并积极向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报送有关宣传月活动方面的信息。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求结合本州、市所做的宣传活动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3年4月底前报送省水利厅。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