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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召开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日,湖北省水利厅召开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总结交流了近两年来全省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研讨。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烈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水利厅副总规划师佘希臣出席座谈会。
    刘烈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自2011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学习培训大规模开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抓紧推进;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防治项目大幅拓展,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监测预报深入发展,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建管模式不断创新,水保防治呈现新格局;基础工作扎实开展,水保发展涌现新动力;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水保意识得到新提高。
    她同时指出,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水土保持法律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
刘烈玉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法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提升监测预报功能,加快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
    刘烈玉最后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把水土保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开创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局面。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同志主持会议。省水利厅政法处、监察室、水政监察总队、水保监测中心负责同志分别在座谈会上作了发言。
    湖北省水土保持处  王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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