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亮点纷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纪念日,也是2012年通过的《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贵州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安排部署全省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一是2月25日联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参会的有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水利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20余家新闻媒体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远坤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贵州省水利厅厅长黎平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全面推进贵州水土保持工作》的发言。会后就条列的颁布实施贵州省电视台采访了黎平厅长,贵州省广播电台采访了水利厅副厅长吴春。
二是组织编撰了贵州水土保持掠影《绿水青山》画册2000册向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发放,画册从美丽的贵州喀斯特风光、自然与人为水土流失侵袭着脆弱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类型及危害、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科技示范对外交流和合作、“十二五”目标任务等方面,以翔实的资料和丰富的图片,系统地展现了贵州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取得的成绩和下阶段的目标任务。
三是组织稿件在贵州日报发表了题为“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打造贵州绿水青山”专版宣传,并通过问答方式详细解读新颁布的《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
四是委托移动通信集团向社会大众发送10万条内容为“保持水土,人人有责;加强水土保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手机短信。
五是印制《水土保持法》图解(一套5幅)3万张、《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合印本1.1万份分发各市(州),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开展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