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今年《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中,广西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开展以纪念《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印制成宣传画、小图册,组织发放到全区各市、县(市、区)和相关设计部门、生产建设单位、大、中、小学校等;二是 3月1日在广西民族广场举行《水保法》图解展览、发放《水保法》图解小册子等活动,并邀请广西日报社、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3月3日,各大媒体分别播送和刊登水土保持的宣传内容。广西卫视黄金时段,从3月1日起播放为时一周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标版宣传;三是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群发水土保持法普法标语短信;四是在水利厅大门两侧展出《水保法》图解;在广西防汛大楼一楼的电子显示屏和广西水利信息网播放和刊登宣传内容,在厅大门悬挂纪念宣传横幅;五是在全区45所高校开展校园桌帖宣传广告,在南宁市公交车身印帖宣传广告,在机场高速树立宣传牌等。在宣传月活动中,3月中旬还将到小学举行小学版《水土保持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赠送仪式,派员到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进行讲法宣传。旨在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的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新《水土保持法》,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