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和新修订的《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施行一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做好新《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工作,吉林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
一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全省开展宣传活动工作。
二是在吉林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开辟“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专栏,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情况、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典型等。
三是全省通过设立街头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分发条例单行本、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活动当天,吉林省水利厅共发放《水土保持法》单行本3000本,《省条例》单行本2000本,钥匙扣2000个,宣传布袋2000个,日记本1000本。雨伞200把。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营造了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