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采取多种形式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局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以《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和生产建设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
一、利用报纸进行宣传,信阳市水利局分别于2月27、28日,在《信阳晚报》、《信阳日报》头版登载了题为《加强水土保持》和《加强水土保持,构建生态信阳》的纪念文章。
二、利用移动平台进行宣传,信阳市水利局与信阳市移动分公司签订合同,于3月1日活动当天,通过信阳移动平台向全市民众发放《水土保持法》宣传短信10000余条。
三、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在信阳市水利局网站放置《水土保持法》宣传口号及水土保持基本常识相关内容。
四、利用市水利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幕进行宣传水土保持法。
五、通过发放图书资料进行宣传,为配合《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活动,信阳市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500多套、《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单行本3000多本,分别发放到各县区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了全市广大民众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推动了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
信阳市水利局 孙建强 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