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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扎实抓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湖北省水利厅认真组织,精心谋划部署国策宣传四周年活动,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面向社会公众和生产建设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省水利厅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召开了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座谈会,省水利厅主管领导、政法处、水土保持处、水政监察总队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大家回顾了湖北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行政的历程,认真分析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共同谋划下步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贯彻措施。
    二是厅水土保持处积极协调湖北移动公司向相关手机用户发送“保护水土,人人有责”的公益短信10万条。
    三是在厅机关大厅电子屏播放水土保持宣传标语6条,各地在大型户外广告牌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宣传标语80多条,在报刊网站等媒介发表纪念文章25篇。
    四是发放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折页3000份、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读本5000本等宣传资料。
    五是设计制作水土保持宣传展板68块,英山等县在广场设置咨询台,面向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社会大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观念。
    六是将与湖北电视台联合拍摄一部“保水土 美生态”为主题的宣传片,充分挖掘水土保持工作的亮点,发现水土保持工作者劳动之美。
    七是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通过实施后,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实施办法修订背景、实施意义、重点内容等进行说明,让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全省实施办法,确保顺利实施。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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