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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每年3月是水土保持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近日,广东省水利厅下发通知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和厅直属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水土保持宣传月为契机,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报道,并结合3月下旬“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争取让水土保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宣传影响力;三是省水利厅在省水土保持网站(网址:http://stbc.gdwater.gov.cn/)开辟“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四周年”宣传专栏,专题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典型等,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所辖地区的组织发动工作,积极投稿。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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