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3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2月25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保〔2015〕11号文向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了全省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各项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把四周年宣传纪念活动作为近期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务求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二是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个主题,开展好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水土保持法》的重要制度和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各州(市)水利(水务)局要进一步创新形式载体、突出实践特色,注重活动效果。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积极运用好公益广告、图解、微博、微信、参与式志愿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活动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四是要求2015年3月1日前后,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好机关宣传纪念活动,并在有关权威媒体上集中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水土保持宣传纪念文章和新闻报道,形成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舆论宣传氛围,并要求各地做好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