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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昌宁县水务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出全面安排,将水土保持宣传月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安排,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首先利用3月2日至5日深入到各个乡镇集镇组织宣传小组深入乡村集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采取宣传活动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三个面向”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等“六进”活动,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水务局水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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