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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走上法制化轨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期以来,延庆县狠抓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先后出台了各种管理办法。全县建立了部门联动贯彻水土保持法规机制,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规划局在颁发“两证一书”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发改委在批准项目投资概算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列支水土流失防治费用;环保局将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部门要求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验收。 2010年以来,全县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70余次,检查项目47个。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7个,其中在建21个、未开工17个、已竣工9个,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均为100%。 监督执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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