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4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水土保持重点工作。云南省省长陈豪致辞,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作工作报告,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琴作会议总结。 尹力从五个方面肯定了长江流域“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一是重点治理提速增效。“十二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万多平方公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覆盖14省400多个县。二是监督管理依法强化。16个省出台了省级水土保持实施办法或条例,4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1.1万多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3万多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30亿元,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总体上开始扭转。三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发布省级以上公报43份。四是科技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监测新手段、新技术,大力推广水土保持新材料、新工艺。五是国策宣传教育与时俱进。建成25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6个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社会教育实践基地,21个地市开展了水保国策教育进党校试点。 尹力全面分析了长江流域“十三五”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和新机遇,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方向、目标任务和工作布局。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分区防治,全面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二是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体制机制。四是坚持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 刘宁深入分析了当前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履职尽责,奋发作为,努力开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格局。一要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推进水保工作。二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三要因地制宜、分区防治,实现水土保持效益最大化。四要注重自然恢复,加强封育保护促进生态改善。五要搞好顶层设计,以规划引领水保发展。六要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共建生态文明。 陈琴在总结讲话中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意见,要准确全面把握“十三五”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目标,着力抓好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新突破,不断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 云南、贵州、四川、甘肃、湖北、重庆、陕西省等7省(市)的委员会成员或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水利部、长江上游7省(市)水利厅(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