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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 “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4-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场 2013年4月10日,水利部对福建省长汀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中国科学院赵其国院士和国际欧亚科学院朱鹤健院士分别任专家组组长和副组长。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攘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的专家参加评审。 长汀县地处福建省西部、武夷山脉南麓,是我国著名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同时,长汀也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据1985年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6.2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5%。其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之首。严重的水土流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曾是以河田为中心的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群众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汀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载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长汀精神,坚持不懈地开展治理水土流失的实践与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之路,形成了具有南方特色的“长汀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水土保持工作摆在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大局中去审视,放在关系全县52万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要求上去谋划。坚持 “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科学治理、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理念,扎实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挂钩制度和县乡部门挂钩、协同作战机制,并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各乡镇、各单位绩效考评,全县形成了持续推进水土流失和生态县建设的党政合力、部门合力、民众合力,有力地保障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科学规划。长汀县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和“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高标准编制县、乡、村水土保持10年(2000-2009年)和8年(2010-2017)综合规划,同时完成全县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等10多个规划方案,为近期和中长期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和生态县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是防治并重。突出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县域内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全面禁止。经过长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80%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5%,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8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7.7%,土壤侵蚀量减少70%。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达到97%。 四是改善民生。坚持把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民心工程”、“生存工程”、“发展工程”和“基础工程”。把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积极实践“荒山—绿洲—生态家园”之路,在有条件的已治理区域配套建设路网、水网,着力发展水果、花卉苗木、休闲观光旅游等生态产业,促进水保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全县共有15个乡镇、58个村获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率达83%, 全县环境质量属良好状态,空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饮用水源水库的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饮用水达标率为100%,让老百姓分享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成果。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 2012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26.12亿元,财政总收入10.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35元,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走出了在南方红壤地区改善生态、培育产业、发展经济的典型路子,初步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的“双赢”。治理荒山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以农业企业为龙头的特色种养业和“草木沼果”循环种养生态农业,银杏、杨梅、板栗、油茶、蓝梅、槟榔芋等一批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相继建成,被列为国家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竹业和油茶产业重点发展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等等,有力推进了水土流失区域的经济发展。 五是注重创新。理念创新,探索出用“反弹琵琶”的理念指导治理。技术创新,建立了“等高草灌带”、“老头松”施肥改造、陡坡地“小穴播草”、“草牧沼果”循环种养、乡土树种优化配置、幼龄果园套种秋大豆等新技术、新模式。机制创新,吸引高校、科研单位前来联合开展试验和科研工作,帮助解决生态文明创建中的关键技术,不断提升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制度创新,实行最严格的封山育林制度,建立群众燃料补助制度,并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活力,探索实行“谁治理、谁拥有、谁受益”政策和“大干大补助、小干少补助、不干不补助”的以补代拨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 六是加强宣传。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面向公众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图片、标语、宣传资料等宣传载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采访报道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开展“四进”活动面向基层宣传,深入开展水保技术进农村、水保知识进党校、法律法规进企业、水保知识进校园活动,做到村村有宣传标语,户户有宣传材料,校校有水保书籍。同时,把打造典型、创建品牌、示范带动作为引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增强了公众的水保意识,营造出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生态文明县的创建。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南坑新农村建设、南坑银杏基地、三洲石官凹崩岗综合治理点、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教园等现场,观看了长汀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专题片,听取了长汀县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汇报。专家组认为:长汀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带领干部群众坚持不懈、长期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制度完善,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多部门协作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防治工作思路符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一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成功路子。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坚持将水土保持与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后续产业、发展经济有效结合,形成了特色种养业、循环种养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生态特色产业,提高了农民收入,为长汀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防治模式科学合理。重视科学规划、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和宣传教育,总结出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对同类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专家组认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认识到位、机制完善,防治思路正确、防治模式合理,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资料完整,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南坑新农村建设 南坑银杏基地 三洲石官凹崩岗综合治理点 长汀县水土保持科教园 策武南坑银杏基地治理前后对比 河田乌石岽治理前后对比 河田生态田园 龙门生态文明村 三洲杨梅基地 河田露湖生态文明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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